导读:同有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17 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17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7 月17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9 号院2 号楼公 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606 人,代表股份数为 177,482,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032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 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7 人,代表股份数为170,599,91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596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及股东代表共599 人,代表股份数为6,882,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1.4361%。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90,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327%;反对3,487,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648%;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6,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6771%;反对3,487,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2580%;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649%。
2、《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00%;反对3,514,7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803%;弃权1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0963%;反对3,514,7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6558%;弃权1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479%。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4,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22%;反对3,514,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800%;弃权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10,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1539%;反对3,514,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6486%;弃权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975%。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0,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097%;反对3,518,0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822%;弃权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6,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0891%;反对3,518,0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7034%;弃权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075%。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48,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089%;反对3,519,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830%;弃权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4,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0689%;反对3,519,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7236%;弃权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075%。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82,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277%;反对3,4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656%;弃权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8,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5503%;反对3,4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2782%;弃权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715%。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2,4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11%;反对3,513,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799%;弃权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8,4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1237%;反对3,513,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6443%;弃权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320%。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9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324%;反对3,476,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590%;弃权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6,3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6699%;反对3,476,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1110%;弃权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191%。
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69,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206%;反对3,492,0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675%;弃权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25,3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3672%;反对3,492,0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3287%;弃权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041%。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4,1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20%;反对3,420,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271%;弃权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0.06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10,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1482%;反对3,420,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9.2953%;弃权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565%。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42,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052%;反对3,442,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398%;弃权9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5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98,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8.9738%;反对3,442,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9.6196%;弃权9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067%。
3、《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8,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46%;反对3,513,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795%;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14,7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2145%;反对3,513,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6356%;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99%。
案》
4、《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58,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145%;反对3,51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797%;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14,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2116%;反对3,51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6385%;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99%。
5、《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88,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314%;反对3,48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627%;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4,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6440%;反对3,48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2061%;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99%。
6、《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 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88,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314%;反对3,48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627%;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4,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6440%;反对3,48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50.2061%;弃权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99%。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021,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499%;反对3,35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8906%;弃权10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0.05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77,3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50.1167%;反对3,35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8.3599%;弃权10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234%。
8、《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84,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293%;反对3,389,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096%;弃权10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0.06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0,7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5892%;反对3,389,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8.8471%;弃权10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637%。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984,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0294%;反对3,413,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1.9235%;弃权8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04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0,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49.5921%;反对3,413,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9.2030%;弃权8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0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范艺娜、曾乔雨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 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