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朋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7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举, 会议由宋琳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宋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任期为自本次 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宋子龙;委员:独立董事赵静、董事 长宋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德米;委员:独立董事宋子龙、董 事长宋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静;委员:独立董事朱德米、 独立董事宋子龙。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晓青为公司总裁,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继坤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李文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董艳茹担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顾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人员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