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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查处一起执业药师“挂证”违法案例

导读:(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近年来,随着零售药店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也同步增长。但与此同时,部分药店出现“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零售药店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也同步增长。但与此同时,部分药店出现“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即所谓的“人证分离”。这一行为导致执业药师长期脱岗,无法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法定岗位职责,造成处方药销售无人把关,大幅提升不合理用药、处方药滥用风险。同时,医保报销环节因审核缺失,容易出现不合理费用支出,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通报,对辖区内某药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未凭处方直接销售氧氟沙星滴眼液、甲硝唑片、阿莫西林胶囊等处方药的行为,且执业药师现场未在岗履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药店开展整改情况复核,发现其执业药师仍未在岗履职,仍未凭处方直接销售左氧氟沙星片等处方药。进一步核实发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实际为某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并未在药店从事执业药师相关工作,属于典型的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

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该药店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资格。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元

编辑 | 李亚楠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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