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科恒股份: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导读:科恒股份: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 月2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 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 年3 月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延长12 个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