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开立医疗: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导读:开立医疗: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40.32 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 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担保条件:信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 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 的通知》的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 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