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孩子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钢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钢,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989年至2001年,任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美维创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8年,任上海美维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上海鼎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9年至2011年,任上海兴安得力软件有限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至2013年11月,任深圳璇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588.SH)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2020年3月至2026年2月27日,任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1961.BJ)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在任期内,本人除由于工作原因请假未亲自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外,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本年度召开股东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股东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3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