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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导读:洁雅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

日,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39.4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834蔡英传
200*****559蔡英传
303*****923冯燕

咨询机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1928号咨询联系人:胡能华咨询电话:0562-6868001咨询传真:0562-686800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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