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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导读:山东路桥: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 明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2025年6月末)净资产为368.31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8.2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2.2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3,609.18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9,725.79万元、228,867.89万元和232,233.85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期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后于发行人的抵质押债权。

三、投资者适当性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方法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路桥工程施工与路桥养护施工业务。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人全面开发市政、建筑、养护、隧道等市场,实现公司多元化的经营目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8,692.96万元、-586,631.21万元、-211,141.94万元和-120,317.21万元,呈现持续流出态势。发行人最近三年对外投资规模较大,如若未来投资及建设项目无法产生良好回款,将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七、发行人未完工工程施工项目较多,且投资类及PPP项目资金需求较高,

公司存在较高的资金支出压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67,732.92万元、28,842.38万元、10,245.04万元和24,105.20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4.24%、0.21%、0.06%和0.14%。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增减变动分别为174,767.71万元、-438,890.54万元、-18,597.34万元和13,860.16万元,分别变动59.65%、-93.83%、64.48%和135.29%,波动较大,其中2023年度发行人在建工程大幅下降主要系达卡高架路项目建设完工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在建工程大幅下降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致。发行人未完工工程施工项目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如果公司未来资金来源稳定性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施工项目进度或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八、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业务,包括投标、采购、组织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护等过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范畴,从我国该行业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行业内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大多数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12%、76.58%、

78.35%和78.26%,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九、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结构有待改善。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7,288,053.15万元、8,873,539.01万元、10,317,560.69万元和10,429,002.62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比重的85.72%、83.03%、80.61%和

78.67%,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较高。公司短期债务规模较大,现金类资产无法覆盖短期债务,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495.00万元、-395,665.47万元、-513,908.44万元和-172,318.82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476,887.07万元、6,129,587.95万元、5,700,813.27万元和2,691,401.0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460,392.08万元、6,525,253.42万元、6,214,721.71万元和2,863,719.83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此外发行人支付的到期应付票据较多,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流出,导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较低。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维持波动的趋势,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发行人应收账款与长期应收款规模较大,且存货中存在较大规模的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成本,对公司资金占用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082,779.37万元、1,412,106.45万元、1,787,277.56万元和1,925,814.53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2%、

10.12%、10.94%和11.37%,应收款项占比较大。发行人长期应收款2019年(含)之后主要为发行人确认的PPP项目政府付费的款项。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856,396.37万元、1,009,769.46万元、1,372,208.88万元和1,416,432.04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17.02%,预计将继续随着发行人承建PPP项目的增多而增多。发行人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发行人对应收款项管理不善,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资产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债务偿付能力。另外,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85,500.33万元、301,599.56万元、283,878.07万元和321,534.50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2.16%、

1.74%和1.90%。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金额分别为4,376,722.76万元、5,508,612.34万元、6,919,910.40万元和7,090,708.4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70%、39.48%、42.36%和41.86%,发行人存货及合同资产占比较大。发行人属工程施工类企业,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如果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导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发生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行人合同资产中包含部分已完工未结算的施工工程,如果公司在结算时与业主方发生重大争议,无法得到业主方确认,则该部分存货将面临减值的风险。

十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33,399.81万元、538,632.71万元、457,748.10万元和528,681.8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3%、3.86%、2.80%和3.12%。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大额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及对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发行人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部分大额其他应收款账期已超过3年,若未来其他应收款不能按时收回或全额顶抵,发行人可能需要进一步计提坏账准备,将会对发行人盈利情况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十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发行人向山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路桥施工等劳务服务,民营企业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

工程款回款风险。最近三年,发行人来自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在施工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1.85%、43.86%和41.74%。发行人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占比较高。虽然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等原则,但如果未来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控制、公司关联交易未按相关规定审批和披露等现象,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十四、公司主要从事路桥施工及养护施工,主要经营区域位于山东境内,而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是省内最大的基建项目发包商,近年来各类项目建设公司发展迅速,通过公开市场化运作,发行人参与投标项目较多,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透明。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路桥工程施工业务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为山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在路桥工程施工业务总收入占比近半,主营业务较为依赖控股股东。根据山东高速集团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拟建项目仍会持续增加,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受国内经济环境以及项目收益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新建减少等情形,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相应的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十五、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主体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六、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发行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

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十七、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十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免去原监事会成员职务,公司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九、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具体请见:

https://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caeaec1a-40f6-4be0-b7c3-98c147b87993。

2025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4,135,385.45万元,同比下降3.11%,净利润172,905.53万元,同比下降3.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968.15万元,同比下降3.27%,因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未超过50%,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二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修订)》第八条之第(三)款,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最多延长至当年8月末,半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最多延长至次年4月末。已披露季度财

务报告的,应当同步披露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安排”的确认函》,发行人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安排,符合半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延长至次年4月末的条件。

二十一、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

1、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2、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3、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按规定向国有股东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4、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向国有股东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5、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6、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7、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8、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9、赎回选择权: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情形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情形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

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10、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 义 ...... 15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7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7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8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3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1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 34

三、认购人承诺 ...... 37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9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42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概况 ...... 4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4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50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2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60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83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86

八、媒体质疑事项 ...... 131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3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2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132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134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35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4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4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17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79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261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261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63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 ...... 263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64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270

第八节 税项 ...... 271

一、增值税 ...... 271

二、所得税 ...... 271

三、印花税 ...... 271

四、税项抵销 ...... 272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273

一、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273

二、定期报告披露 ...... 275

三、重大事项披露 ...... 275

四、本息兑付披露 ...... 27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277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 277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 278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 279

四、受托管理人 ...... 295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319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319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321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32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3

一、备查文件内容 ...... 34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343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 344

四、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 344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集团公司/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