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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导读:视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 相关价格调整事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意见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本次 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本员工持 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意见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未超出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范围。

4.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以2026年5月12日作为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3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17.50元/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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