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聚飞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经董事会 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6 年5 月12 日2025 年度股东会 结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
应参加董事5 人,实参加董事5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 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12.08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 条件的24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6 年4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0 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完成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2.43 元/股调整为
2.31 元/股。
根据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中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及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31.92 万股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长期 激励基金计划2026 年度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长期激励基金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长期激励基金计划2026 年度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中长期激励基金计划2026 年度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