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帝尔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债券代码:1231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第1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CHANGJIANG FINANCING SERVICES CO. 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 号302-1、302-2、303-3 室
2026 年5 月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帝尔激光”、“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 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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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0.7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59.24 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 年8 月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6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帝尔转债、123121。
3、债券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规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84,000.00 万元。
5、债券期限品种:债券的期限为6 年。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7、债券起息日:2021 年8 月5 日。
8、付息日: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9、本金支付日:债券兑付日为2027 年8 月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 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 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 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11、债券担保: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评级,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帝尔激光主 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13、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 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武昌支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专项账户。
15、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6、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7、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 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1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 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 年12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于2024 年1 月8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 司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19、付息、兑付方式: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债券的托管机构办理。 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20、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二节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帝尔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 年8 月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 万张可转债,每 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8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 万元可转债于2021 年8 月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 债”,债券代码“123121”。
(二)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8 月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2 月11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27 年8 月4 日)止(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帝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70 元/股。
因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70 元/股调整为192.24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 月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因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24 元/股调整 为119.6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5 月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2)。
因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68 元/股调整为119.47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 月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因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47 元/股调整 为74.3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 月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因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38 元/股调整 为74.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因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03 元/股调 整为73.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 月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99 元/股调整 为73.6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
因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60 元/股调 整为73.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帝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_{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帝尔转债”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6 年4 月17 日至2026 年5 月12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帝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3.56 元 /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帝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帝尔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帝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帝尔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后续“帝尔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帝尔转债”赎回价格 为102.068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_{A}=B ×i ×t / 365)
(I_{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_{A}=B × i × t / 365=100 × 2.50 % × 302 / 365 approx 2.06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2.068=102.06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6 月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帝 尔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帝尔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帝尔转债”自2026 年5 月29 日起停止交易。
3、“帝尔转债”自2026 年6 月3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6 月3 日为“帝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6 年6 月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帝尔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帝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 年6 月8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6 月10 日为赎回款到达“帝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帝尔转债”赎回 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帝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帝尔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尔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交易“帝尔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帝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帝尔转 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帝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 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 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江保荐作为“帝尔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 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的签署页)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