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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飞凯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5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 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 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经公司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ZHANG JINSHAN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ZHANG JINSHAN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届董事会通过了解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职业、 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委员:陆春先生、沈晓良先生(独立 董事);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扬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唐仲慧先生(独立董事),王志 瑾先生(非执行董事);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独立董事);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冯 扬先生(独立董事);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仲慧先生(独立董事);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沈 晓良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为3 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同意聘任ZHANG JINSHAN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 长兼总经理ZHANG JINSHAN 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陆春先生、 王楠女士、伍锦贤女士、李晓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兼总经理ZHANG JINSHAN 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长兼总经理ZHANG JINSHAN 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严帅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各方意见,审计委员会 审查,同意聘任沈豪星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保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 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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