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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惠城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0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4 日下午2: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 号惠 城广场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史惠芳女 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2026 年3 月4 日至2027 年3 月3 日期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合作单位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 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 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 为准。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财 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支持生产经营及 项目建设,公司拟以部分设备资产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期限不超过3 年(含3 年)。 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 准。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