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刚)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余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刚,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2000年任南京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2000年至2003年任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内部稽核;2006年至2013年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至2019年任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1年任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筹建人;2021年至2024年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业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补选第四届董事在内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
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余刚 | 8 | 8 | 0 | 0 | 0 | 否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