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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刚)

导读: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刚)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余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刚,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2000年任南京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2000年至2003年任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内部稽核;2006年至2013年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至2019年任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1年任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筹建人;2021年至2024年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业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补选第四届董事在内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

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余刚88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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