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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导读:三超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 亿元(含2 亿元) 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 亿元(含2 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可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保证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 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 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 产品的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资金需求,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 亿元(含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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