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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巍

导读:安通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巍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巍先生,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MBA、MPA)教育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院长。2022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判断提出独立、客观的意见与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5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