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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内蒙新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6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381,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1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2,611,546.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12,836,603.0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账且均存放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0,737,719.1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39,083,158.63元(其中包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3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513,257.44及前期募集资金置换冲回本金及利息合计471,017.2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912,836,603.0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93,907,319.66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