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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

导读:泰和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吉法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吉法,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营学博士,教授、博导。历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2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兼任瑞康医药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人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二、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加董事会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列席股东会次数
7次1次6次0次0次4次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