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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宁波联合: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联合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翁国民、陈文 强和蒋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翁国民先生、陈文强先生和蒋奋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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