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艳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 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 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 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 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 行业或企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标的公司主要产 品包括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中的“C3393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据《战略 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1.12.2 先进钢铁材料锻件制造”。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也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 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 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 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大型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金源装 备与上市公司同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属于同行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 同行业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沈培良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产业 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之盖章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