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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章程(2026年修订)

导读:分众传媒:章程(2026年修订)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Z.002027)

章程

2026年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 3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16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 24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第二节董事会 ...... 27

第三节独立董事 ...... 31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8

第二节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 43

第一节通知 ...... 43

第二节公告 ...... 43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5

第十章修改章程 ...... 47

第十一章附则 ...... 4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2001年2月2日以穗改股字[2001]2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185128337。

第三条公司于2004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于2004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ocusMedia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7楼H座,邮编:200050。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42,199,726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即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即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即总裁)、副总经理(即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即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效益,为员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为易贤忠、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易贤华、关玉贤、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李迅、陈舟、毛骏飙、李年青、田广乾、马银良、庾冰、池国耀、李兴亮、陈海霞。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出资时间均为2001年2月8日,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2,975,969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壹元。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股份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易贤忠净资产5,139.531561.94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净资产1,338.402416.13
易贤华净资产452.21905.45
关玉贤净资产441.43225.32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334.39324.03
李迅净资产133.59131.61
陈舟净资产107.03901.29
毛骏飙净资产96.25211.16
李年青净资产50.61530.61
田广乾净资产49.78560.60
马银良净资产46.46650.56
庾冰净资产33.19040.40
池国耀净资产31.53090.38
李兴亮净资产24.06300.29
陈海霞净资产19.08450.23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