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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多维履职筑牢海岛生态与安全防线

导读:浙江舟山:多维履职筑牢海岛生态与安全防线

海鸟翩跹 渔船往复 渔业向好

浙江舟山:多维履职筑牢海岛生态与安全防线

蓝天如洗,成千只燕鸥翩跹其中,绘就一幅自由翱翔的绝美画卷。

日前,在浙江唯一的省级海岛鸟类自然保护区舟山五峙山列岛上,记者见到了这一壮观景象。“这充分说明海洋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了。”和记者同行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张剑点赞道,检察机关功不可没。

舟山市是我国第一个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地处中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拥有2085个岛屿和280公里深水岸线,是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近年来,舟山市检察机关立足海岛特色,以有效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出发点,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力度,构筑海洋立体保护大格局,切实扛起司法保护的使命担当,为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清除海底管线周边安全隐患

2025年8月,舟山灰鳖洋海域船舶航行畅通无阻。吴烨摄

“海底管线周边违规锚泊现象大幅下降,这片海域终于安稳无忧了!”6月29日,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检察长柳涛受邀参加联合巡航时,实地见证了灰鳖洋金塘水道管线密集区通航井然、防护到位的喜人成效。

舟山作为群岛城市,周边海洋密布着电力、引水、通信、燃气等各类海底管线。这些深埋海底的管线承载着全市绝大部分的电力输送、淡水供应和通信保障任务,是维系这座群岛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大动脉”。

“但是,我们在辖区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海底电缆保护区内存在船舶违规抛锚、拖锚等行为。这对海底电缆产生了较大安全隐患。”舟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陈俊一边回忆一边对记者说,经过初步摸排后,舟山市检察机关在电力、通信、能源管线密集的定海、岱山部署开展海底管线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定海区作为连接宁波与舟山本岛的桥头堡,也是各类电力、通信及输水管线进入舟山的第一站。定海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对电力、通信、原水中心等业主单位展开走访调查。

“电力运维部门已常态化开展全域预警防控工作,但力量有限,而监管又涉及多个部门,权责交叉、多头管理,执法也是困难重重。”柳涛告诉记者。为精准摸清情况,该院第一时间搭建起海底管线违规锚泊监督模型,依法将近两年来船舶违规锚泊及管线损害相关记录,以及海事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轨迹数据,导入监督模型。经数据比对碰撞,海底管线保护区水域内,每月平均出现2000余艘(次)船舶航速异常、长时间滞留等特征,存在违规锚泊风险隐患。

问题亟待解决。今年1月26日,定海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海底管线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海警、海事、海洋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管线业主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听证会上,定海区检察院通过可视化地图,展示违规锚泊高发区域及时段,以翔实数据剖析公益损害程度,使参会各方对问题形成直观认识和深刻警醒。各方围绕监管职责划分、风险防控举措充分讨论,就厘清部门履职边界形成共识,并决定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共同推进管线安全保护工作。会后,定海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牵头建立常态化联合巡航机制,海警、海事等相关部门执法船定期共同出海,重点巡查岑港、金塘等管线密集海域,发现违规泊船后现场劝离并教育。

截至目前,定海区各部门累计开展联合巡航16次,劝离违规船舶20余艘(次)。如今,在24小时全天候智能防控下,定海区海域违规锚泊现象大幅下降,近半年实现海缆损坏事故“零发生”。

个案办结后,检察履职并未止步。舟山市检察院及时指导总结办案经验,形成《海底管线保护办案指引》,并迅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海底管线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推动个案治理向全域治理延伸。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今年6月8日,宁波、舟山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助力宁波舟山港建设”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一体化公益诉讼检察合力守护海底管线安全。协作机制落地后,两地检察机关打通线索数据共享渠道,依托协作平台高效联动,舟山市检察机关已向宁波市检察机关移送船舶违规锚泊相关线索102条,以跨区域协同监督织密海底管线安全防护网。

“该机制直击以往线索流转不畅、技术资源难以共享等突出堵点,实现线索互通、案件共办、资源共用。”舟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义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将常态化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做实跨区域联动履职,以高效协同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筑牢港口发展安全屏障,精准服务宁波舟山港高质量发展。

沈家门渔港风景怡人

如今,漫步在舟山沈家门渔港小镇的十里滨海走廊,人们可以看见渔港内渔船井然有序停泊,滨海风景怡人。

沈家门渔港位于舟山群岛东南侧,是世界三大渔港之一。历时多年发展,该渔港已从传统渔港转型升级为集渔业生产、水产品交易、旅游观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渔港。过去,每逢渔汛期,众多船只靠港交易、修整船具、进行补给或进港避风,高峰时泊船3000余艘、3万余人。

2024年7月,正值伏季休渔期,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胡胜像往常一样,深入渔民集中的渔村、渔港及码头等地进行走访。有老渔民反映称,渔港因多年未进行大面积、系统性海底清淤,给渔港作业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果真如此吗?检察官立即进行深入了解,发现沈家门渔港自2017年以蓝色海湾项目进行海底清淤后,已多年未进行大面积、系统性海底清淤。“我们经研判认为,沈家门渔港历经数百年发展,已成为‘采海货、尝海鲜、观海景’一体性多功能港区,渔港作业安全与渔民生产生活、渔区经济发展乃至海洋生态环境休戚相关。”胡胜告诉记者,要想破解问题,必须全方位掌握情况。

随后,该院兵分多路,深入六横、桃花、东极、虾峙等主要住人岛屿,走访“船老大”、渔民和水产经营、船舶修造等渔业从业者近百人次;并在渔汛期通过无人机航拍、定点摄像头观测等方式对渔港内船只航行、靠泊情况进行摸排。

经数月实地调查、勘查,检察官确定沈家门渔港存在港地淤积严重、海域泥沙含量高、港内水动力条件较差、水体交换能力持续减弱等情况,导致部分港地、码头前沿以及边滩水域水深变浅,低潮时部分区域淤泥直接裸露。

“有的浮码头的趸船在低潮时直接搁置在泥滩上,个别趸船还发生倾倒偏移,渔船进港航道附近水深情况也存在不断淤积问题,形成安全隐患。”胡胜至今记忆犹新。

2025年2月1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过程中,检察官沿渔港东西线进行深入排摸,又发现沈家门渔港小干岛区域岸滩因渔业产业活动频繁而产生大量固废垃圾,经年堆积后形成最高达数米的沉积层,成为影响船只靠泊、出航等安全生产隐患。

就此,普陀区检察院先后与该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磋商,形成“沈家门渔港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报告,经年度“一府两院”会议讨论,确定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和尽快推动解决的初步方案。

2025年2月21日,普陀区检察院再次组织上述行政机关召开沈家门渔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磋商会,建议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系统清淤方案和渔港岸滩固废垃圾清运方案,统筹资金安排,优先安排重点航道及码头区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监测水深动态。

磋商会后,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高度重视,于当月联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清运渔港岸滩固体废物垃圾70余吨,制定为期五年的分阶段渔港疏浚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疏浚方量60万立方米,投入资金1626万元,工程进展顺利,后续将按计划持续推进清淤工作。

今年6月9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赴沈家门渔港对清淤工作开展“回头看”。

同时,普陀区检察院依托进驻该区海上融治理中心的平台优势,以“数字监测+实地核查”方式持续跟进监督,联合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定期比对淤积面积同比减少比率,并对渔港岸滩固废垃圾进行巡查。

据悉,2025年以来,舟山市检察机关依托常态化实地巡查、数字化动态监测,持续跟踪督办港口滩涂垃圾治理实效,统筹破解港区淤泥淤积、岸线废弃物堆积两类突出隐患,督促清理海岛各类危险废物、固体废物3万吨,以检察履职守护渔港岸线整洁,护航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跨域联动治理废弃渔具

今年6月27日,嵊泗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凯再次来到洋山周边海域。看到废弃的鳗鱼苗网具已消失殆尽,海洋又恢复了往日风貌,他倍感欣慰。

2025年5月,嵊泗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洋山周边海域漂浮的白色泡沫下藏有渔网,困住了大量海洋生物。检察官立即展开实地核查,发现该海域存在废弃鳗鱼苗网具,毛竹竿、悬浮渔网与泡沫浮球交织,不仅困住鱼虾、威胁海龟迁徙,也给过往船舶造成航行安全隐患。通过进一步走访洋山镇政府渔农业渔农村发展管理办公室,询问鳗鱼苗废弃网具清理“船老大”,检察官得知,每年1月至4月是鳗鱼苗捕捞季,捕捞区域主要分布在浙江与上海共管共享的漕泾东航道北侧海域、滩浒岛周边海域以及大洋山岛周边海域等。

近年来,洋山镇政府已关注到海域上废弃鳗鱼苗网具漂浮情况,为此专门雇用了渔船用于清理。2025年,洋山镇政府还对属地鳗鱼苗船严格实施出入港点验网具、鳗鱼苗网具专属标识等制度,严防随意丢弃问题。

“结合海水潮流规律,我们猜测此次被遗弃的网具可能主要来源于上海方向,但也不能排除部分来源于洋山当地。”李凯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法向海洋排放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废弃物,压载水和沉积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据此,嵊泗县检察院立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2025年6月9日,该院与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进行了磋商,对方表示将加大对该县海域违规遗弃网具行为的监管,并加强与上海周边相关监管单位的协作,共同整治随意遗弃网具行为。

鉴于该海域为浙沪共管“交界地带”,单靠一地治理难以根治,嵊泗县检察院依托其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及两地涉海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办法(试行)》,迅速跨海域移送案件线索,推动沪浙两地同步介入、协同治理。

“这次跨区域联动,打破了‘各管一段’治理壁垒,为交界海域生态保护探索‘携手共治’新路径,也让当地渔民对海域环境改善增添了期待。”该院副检察长徐玲玲表示。

近年来,嵊泗县检察院以机制创新为突破、跨区域协作为纽带、多方联动为支撑,深耕海洋生态司法保护,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斩断各类破坏行为、修复海洋生态。

2024年,该院办理了一起“三无”涉渔船只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案件,涉案人员陈某、池某的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21万余元。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明确“判刑不是终点,生态修复才是关键”。后来,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全额缴纳21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该笔资金将专项用于海域增殖放流,助力渔业资源恢复。

该院还到枸杞、嵊山等小岛渔区召开非法捕捞、违法占海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民代表参与,凝聚生态保护共识;依托普陀、嵊泗检察机关牵头共建的跨区域、跨部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联合海洋与渔业局、海警局等14家单位,开启了司法行政机关全流程齐参与的保护局面。此外,该院联合渔政等部门,在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清笼净海”专项行动,其中一次性清理非法地笼网300余顶,有效清除海域“生态顽疾”。

今年5月18日,针对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浙江省嵊泗县检察院检察官在金平西岙码头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

“舟山海域面积达2.08万平方公里,海洋安全与海岛生态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涉海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经略海洋的重要抓手之一。”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糜方强表示。

未来,舟山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海岛地域特色,统筹推进海上生产安全防护、渔港通航秩序规范、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各方面履职,常态化开展靶向监督,打通涉海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堵点、破除监管壁垒,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海岛生态与安全防线,为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本报全媒体记者史隽 通讯员陈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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