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诚达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晟泰”),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所致,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触及5%的整数倍,合计持股比例由10.00%变动至5.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海晟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前海晟泰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52,149股,持股比例由10.00%变动至5.00%。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
| 前海晟泰 | 大宗交易 |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7日 | 21.24 | 4,464,543 | 2.89 | 2.95 |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 | 34.75 | 2,906,400 | 1.88 | 1.92 | |
| 2026年6月3日 | 35.04 | 381,206 | 0.25 | 0.25 | ||
| 合计 | 7,752,149 | 5.01 | 5.12 | |||
注:1.2024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为154,713,8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44,700股。
2.表格中减持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数值。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 ||
| 前海晟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5,471,440 | 10.00 | 10.21 | 7,735,591 | 5.00 | 5.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71,440 | 10.00 | 10.21 | 7,735,591 | 5.00 | 5.1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注:1.2024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为154,713,8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44,700股。
2.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数值。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
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晟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晟泰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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