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嘉美包装: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导读:嘉美包装: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了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逐越鸿智”)出具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逐越鸿智或其指定关联方向除其自身外 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 量为233,491,406 股,占《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占要约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1.26%,要约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45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 年4 月30 日至2026 年5 月29 日。

截至2026 年5 月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 股东账户总数为36 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215,206,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9.59%,占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92.17%。

逐越鸿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 股份数量为215,206,172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 经办理完毕,逐越鸿智持有公司494,461,89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01%,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