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保利联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7层1号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5.主持人:经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侯鸿翔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238,686,1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34,927,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3,758,20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76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 表股份23,37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9,620,37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 份3,758,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7%。公司部分董 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7,581,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1%;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247%;弃权56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
同意22,273,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2743%;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0%;弃权56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4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318%。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37,54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7%;反对5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79%;弃权621,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4,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
同意22,23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1164%;反对5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1%;弃权621,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9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585%。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37,54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5%;反对6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860%;弃权457,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5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
同意22,23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1246%;反对6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2%;弃权457,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9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553%。
4.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35,92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17%;反对2,36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901%;弃权401,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
同意20,613,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8.1738%;反对2,36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88%;弃权401,51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4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174%。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237,561,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8%;反对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19%;弃权40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
同意22,253,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1891%;反对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9%;弃权40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4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290%。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37,58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7%;反对4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21%;弃权62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
同意22,272,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2700%;反对4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0%;弃权62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96,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670%。
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 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22,2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86%;反对6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202%;弃权45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2%。
同意22,2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1186%;反对6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2%;弃权45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96,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612%。
8.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7,53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1%;反对7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28%;弃权40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1%。
同意22,22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0805%;反对7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5%;弃权40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4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260%。
9.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237,53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1%;反对7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28%;弃权40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4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1%。
同意22,22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0805%;反对7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5%;弃权40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4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260%。
1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37,541,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5%;反对5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91%;弃权57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1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同意22,234,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1045%;反对5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11%;弃权57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4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544%。
表决结果:屠新曙先生当选。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帮俊先生、戎志宏先生、梁越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蒋帮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6,655,2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47,73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2:选举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6,373,0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65,454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3:选举梁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6,365,97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58,42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 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 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 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