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友化工:关于2026年度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在公司 领薪的董事、经理层成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10 万元(税前), 按季度支付。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 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或管理职责领取薪酬。
二、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
(一)经理层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
[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奖励基金+单项奖惩: 其中绩]
效薪酬不低于50%。
1.基本年薪:经理层成员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岗位价值、经营目标难度综合确定。
3.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原则上在不超过经理层成员个人 任期内年薪总体水平的20%以内确定。
4.奖励基金: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5.单项奖惩: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以及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施单项奖惩。单项奖惩原则上不超经理层成员个人绩效年薪
的10%。
三、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和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经理层成员因工作需要在任期内发生岗位变更以及内退、退休、 离职时,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年薪和任期收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 退,或未达到年度经营业绩约定条件的,仅按任职月份发放基薪和月度绩效薪, 不享受当年年终绩效薪。
六、董事及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 法》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相 抵触,按照最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 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