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彩客科技:授权管理制度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2026 年6 月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理工作,明确权利责任关系,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 长或总经理的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以及各职能 部门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 限和程序实行决策批准或者集体审批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 改变集体决策的意见。
第五条 被授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有关规定行使 权利应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为前提,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并对授权下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应由股东会决策的事项, 未经股东会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由董事会决策的 事项,未经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
第八条 公司日常的一般性、经常性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办理。
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总 经理批准或总经理授权批准。
第九条 根据授权机构或授权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授权执行、风险控制等实 际情况,可在权限内对授权实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未涉及的授权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 要授权的,由公司董事会以单项决议形式授权。
第二章 重大交易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 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 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超过7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 万元。
上述交易标的如为股权,应当提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 报告;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 个月,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 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一年。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
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 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 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超过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三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第十四条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 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 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 万元。
第十六条 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交易事项未经批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策与关联方签署 协议或发生资金往来。其他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参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执行。
第四章 对外担保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须经股东会审 议的担保情形。
以上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以上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十八条 除前述第十七条所规定情形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批其他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 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第十九条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任何个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决策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公司互保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