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彩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导读:彩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2026 年6 月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 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 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 场薪酬水平;

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 定、审查与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具体职能部门协助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 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若公司亏损,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特别说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 酬、社保公积金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而产生的 费用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有关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 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 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 合考核后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等规定行使有关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及收入差异、行业薪酬水平、岗 位职责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与公司 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匹配,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 定。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 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管理与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 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 分。

第十三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 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 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 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 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董事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批准,薪酬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 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 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与追责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应及时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 可视情况不予发放薪酬(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与安全责任事故,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无法履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规定及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政策的规定相冲突之情形,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 “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