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地集团:关于为北京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383证券简称:金地集团公告编号:
2026-030
关于为北京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北京金地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5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5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90,513.0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9.22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科学筑家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子公司金地(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金地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80%的股权,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村1113-602地块B1商业用地(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贷款银行”)申请15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18年。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宏远泰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鑫远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
月
日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出具《反担保函》。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该授权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北京金地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参股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天津金地华府置业有限公司: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根凤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EKK48D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5月17日 | ||
|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路3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内9层01 | ||
| 注册资本 | 175,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6,296 | 440,224 | |
| 负债总额 | 369,948 | 371,240 | |
| 资产净额 | 66,348 | 68,984 | |
| 营业收入 | 116 | 2,717 | |
| 净利润 | -2,636 | -46,219 | |
备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18年。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为本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出具《反担保函》,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向贷款银行申请融资150,000万元,融资期限18年,原担保方式为公司就该融资事项向贷款银行提供全额差额补足义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北京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现将该担保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项目良好运作。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79.05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9.2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8.1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0.9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