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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尔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纳尔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002825证券简称:纳尔股份公告编号:

2026-041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或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因员工离职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535,500股登记工作,以及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共回购股份

2,847,200股。因此,以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41,940,6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847,200股后339,093,4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940,6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847,200股后339,0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A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0,691,211.24元=339,093,427股×0.12元/股;按公司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40,691,211.24元÷341,940,627股×10股=1.190008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采用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008元/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921游爱国
202*****960王树明
302*****280杨建堂
402*****075陶福生
502*****754游爱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

咨询联系人:游爱军、戚燕

电话:021-31272888

传真号码:021-312752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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