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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向公司控 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借款 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 业投资”)向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 并与广州越企签署借款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本议案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 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 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借款 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借款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借款利率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浮10%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 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 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 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1、交易定性

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越秀集团、广州越企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款及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 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2、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表 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 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 表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12 月2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65 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最终控制人是 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104,723,064 万元,净资产18,048,196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291,113 万元,净利润425,969 万元。截至 2026 年3 月31 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103,791,167 万元,净资产18,222,737 万元;2026 年1-3 月 实现营业总收入2,472,368 万元,净利润153,715 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广州越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1 月2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778,066.81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64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评估。

权。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越企100%股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4,740,157 万元,净资产2,419,463 万元;2025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439,722 万元,净利润46,877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4,981,163 万元,净资产2,417,587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114,248 万元,净利润-2,235 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越 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均可 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 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借款 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及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 借款利率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借款均从实 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 若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 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 提供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州资产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广州资产。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 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 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 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 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 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广州越企,借款方为越秀产业投资。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 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 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 若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 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 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及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 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 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56,051 万元, 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71,451 万元,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交易金额为80,100 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与越 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于2026 年1 月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秀产业投资”)、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与关联方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广州越秀智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其中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合计认缴出资20,100 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 年1 月3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越秀产业投资增资60,000 万元, 越秀产业投资另一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按等比例增资40,000 万元。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控 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越秀集团、越秀 交通基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动新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科技公司,其中广州越秀资本认缴出资 26,108.70 万元。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 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同意本次交易。审议意见为:广州资产及越秀产业投资向关联方 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 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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