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越秀资本: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越 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00 万元的借款,越秀租赁向江苏越 秀租赁提供不超过250,000 万元的借款,越秀租赁向浙江越秀租 赁提供不超过100,000 万元的借款。上述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 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上浮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 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秀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250,000 万
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越秀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00,000 万元的 借款。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产业 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00 万元的借款,其中200,000 万元借款期 限不超过一年,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超过一年且不超过三年,不可循环使用。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 租赁提供不超过2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可 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越秀租赁拟向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可在额度内循环使 用。上述借款均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6 个月,上述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 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上浮10%计算。如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 浙江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或第 三方提供担保。
(二)公司持有越秀产业投资6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
持有越秀产业投资40.00%股权。越秀租赁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 赁、浙江越秀租赁65.00%股权,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35.00%股权。越秀 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 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 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 司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 母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表 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 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 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产业投资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2 月19 日
法定代表人:吴勇高
注册资本:6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 号、创智三街1 号A1 栋508 房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 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 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00%股权,广州越企持有其40.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越秀产业投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2,088,033 万元,净资产759,886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1,308 万元,净利润44,254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越秀产业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2,094,679 万元,净资产775,804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7,303 万元,净利润16,448 万元。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 对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400,000 万元,该额度
注:公司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越秀产业投 资进行增资,越秀产业投资的注册资本拟由600,000 万元变更为70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工商变更尚在推进中。
将于2026 年8 月到期;累计对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经查询,越秀产业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江苏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7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 号亚太商务楼37 楼A 单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江苏越秀租赁 65.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 持有其35.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江苏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373,446 万元,净资产197,088 万元;2025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16,297 万元,净利润8,206 万元。截至2026 年 3 月31 日,江苏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 产348,997 万元,净资产199,253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4,046 万元,净利润2,165 万元。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 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250,000 万元,该额度 将于2026 年8 月到期;累计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3,80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江苏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浙江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浙江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12 月21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 公望路3 幢715 工位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浙江越秀租赁 65.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 持有其35.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浙江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209,346 万元,净资产89,113 万元;2025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9,208 万元,净利润3,983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浙江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197,052 万元,净资产90,239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总收 入2,379 万元,净利润1,126 万元。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 对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100,000 万元,该额度 将于2026 年6 月到期;累计对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浙江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产业投资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1 月2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78,066.81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64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评估。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4,740,157 万元,净资产2,419,463 万元;2025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439,722 万元,净利润46,877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4,981,163 万元,净资产2,417,587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114,248 万元,净利润-2,235 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1 月5 日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 号越秀大厦26 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 联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539,197 万港元,净资产139,631 万港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32,990 万港元,净利润33,054 万港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539,219 万港元,净资产139,632 万港元;2026 年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0 万港元,净利润23 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向公司及广 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提 供借款额度,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250,000 万元。 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公司本次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越秀 租赁本次拟向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 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公司,借款方为越秀产业投资。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 万元,其中200,000 万元可在 额度内循环使用,100,000 万元不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其中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超过一年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 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越秀租赁,借款方为江苏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 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三)越秀租赁向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越秀租赁,借款方为浙江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 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浙江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五、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 赁和浙江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 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 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及 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 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资金周 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
资助,拟同意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和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 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 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但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产业投资、 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 的收益。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2,000,000 万元,其中有750,000 万元额度将于2026 年6 月及8 月到期;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3,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 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