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硕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 9:15 至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 号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开。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8 人,代表股份116,365,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 115,886,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4 人,代表股份479,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831%。
(二)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5 人,代表股份479,1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2%。
(三)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 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6,154,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 对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18,17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同意268,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42%;反 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8,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同意116,154,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2%;反 对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同意26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57%;反 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16,154,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2%;反 对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同意26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57%;反 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同意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90%;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1%;弃权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同意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同意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90%;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1%;弃权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同意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同意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90%;反 对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1%;弃权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16,34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 对3,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同意45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06%;反 对3,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7%;弃权18,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甄朝勇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