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晶科能源:关于“晶能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晶科能源:关于“晶能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能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10,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 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 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9年4月19日,初始转股价 格为13.79元/股。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 由13.79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5,193,983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70元/股。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 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5年10月29日及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晶能 转债”转股价格由13.48元/股向下修正为6.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11月19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 年6 月5 日至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晶能转债”的转股价 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晶能转 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9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