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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导读:东北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证券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5东北D4债券代码:524377.SZ
债券简称:25东北D6债券代码:524413.SZ
债券简称:25东北C1债券代码:524185.SZ
债券简称:25东北C2债券代码:524230.SZ
债券简称:25东北KC01债券代码:524299.SZ
债券简称:25东北C3债券代码:524362.SZ
债券简称:25东北C4债券代码:524407.SZ
债券简称:25东北C5债券代码:524430.SZ
债券简称:25东北C6债券代码:524500.SZ
债券简称:25东北C7债券代码:524600.SZ
债券简称:26东北01债券代码:524686.SZ
债券简称:26东北D1债券代码:524720.SZ
债券简称:26东北02债券代码:524745.SZ
债券简称:26东北D2债券代码:117603.SZ
债券简称:26东北D3债券代码:117604.SZ
债券简称:26东北D4债券代码:524838.SZ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签署时间:2026年6月

声 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公司”、“发行人”)发行的“25东北D4”“25东北D6”“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KC01”“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26东北01”“26东北D1”“26东北02”“26东北D2”“26东北D3”及“26东北D4”(以下简称“各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发行人签订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皆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编制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5东北D4”“25东北D6”“26东北D1”“26东北D4”“25东北D4”“25东北D6”“26东北D1”“26东北D4”债券发行经发行人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732]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含)5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八期,累计发行规模110.00亿元。

该短期债券发行存续情况如下表: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总额 (亿元)债券期限 (天)票面利率 (%)起息日到期日
25东北D4524377.SZ10.003511.652025/07/222026/07/08
25东北D6524413.SZ15.003451.772025/08/272026/08/07
26东北D1524720.SZ15.003651.622026/03/192027/03/19
26东北D4524838.SZ10.003591.522026/06/102027/06/04

(二) “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KC01”“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

“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KC01”“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债券发行经发行人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731]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80亿元的次级债券。次

级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8期,累计发行规模

60.70亿元。

该次级债券发行存续情况如下表: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总额 (亿元)债券期限 (年)票面利率 (%)起息日到期日
25东北C1524185.SZ6.0032.712025/03/212028/03/21
25东北C2524230.SZ6.3032.402025/04/182028/04/18
25东北KC01524299.SZ7.7032.292025/06/122028/06/12
25东北C3524362.SZ7.5032.152025/07/172028/07/17
25东北C4524407.SZ7.0032.462025/08/212028/08/21
25东北C5524430.SZ10.0032.562025/09/182028/09/18
25东北C6524500.SZ10.0032.352025/10/302028/10/30
25东北C7524600.SZ6.2032.482025/12/182028/12/18

(三)“26东北01”“26东北02”

“26东北01”“26东北02”债券发行经发行人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6[121]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2期,累计发行规模20亿元。

该公司债券发行存续情况如下表: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总额 (亿元)债券期限 (年)票面利率 (%)起息日到期日
26东北01524686.SZ10.0031.952026/03/062029/03/06
26东北02524745.SZ10.0031.852026/04/162029/04/16

(四)“26东北D2”“26东北D3”

“26东北D2”“26东北D3”债券发行经发行人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函2026[311]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2期,累计发行规模10亿元。

该非公开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存续情况如下表: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总额 (亿元)债券期限 (天)票面利率 (%)起息日到期日
26东北D2117603.SZ5.003611.562026/04/202027/04/16
26东北D3117604.SZ5.003651.552026/04/232027/04/23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本次重大事项:2026年6月15日,发行人披露《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信用评级上调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级调整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二)评级调整对象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一期)24东北C1148572.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二期)24东北C2148658.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5东北C1524185.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5东北C2524230.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第一期)25东北KC01524299.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25东北C3524362.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25东北C4524407.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25东北C5524430.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25东北C6524500.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七期)25东北C7524600.SZ

(三)调整前后的评级结论

2026年6月11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480号),确定上调“24东北C1”“24东北C2”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信用等级至AAA,上调“25东北KC01”信用等级至A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评级调整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调整前调整后
24东北C1、24东北C2、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AA+AAA
25东北KC01AA+AAAsti

(四)评级调整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资本实力等因素,联合资信对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予以调整。

二、影响分析

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一切正常。此次债券信用评级调整是对公司偿债能力的正面肯定,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 “25东北D4”“25东北D6”“25东北C1”“25东北C2”“25东北KC01”“25东北C3”“25东北C4”“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26东北01”“26东北D1”“26东北02”“26东北D2”“26东北D3”及“26东北D4”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长城证券在获取相关资料后,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依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长城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注意投资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华天、张维、丁锦印、张宁、陈冬菊

联系电话:0755-23930448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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