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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宝莱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于2026 年6 月18 日14:45 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 人,代表股份81,340,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1.0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58,829,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48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22,5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60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4,021,3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30,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 人,代表股份3,99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5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4,606,534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70,6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 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635,934 股,下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 项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978,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65%;反对2,35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6%; 弃权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9,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00%;反对2,35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703%;弃权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郭沛翔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