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菱精工: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1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四、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内容不超出本次会议范围;
五、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14点00分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黄超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及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数。
二、主持人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
十、与会人员签署股东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应有的作用,推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6亿元,同比减少
14.68%,亏损13,872.56万元,收入减少和亏损主要系行业增速放缓,市场订单减少,行业内竞争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相较去年同期收窄,主要系公司采取优化组织与人员结构、处理呆滞资产、盘活闲置资产、多渠道控费降本增效等措施所致。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
次董事会、
次股东会,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黄超 | 否 | 10 | 10 | 7 | 0 | 0 | 否 | 5 |
| 王迪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4 |
| 向小华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4 |
| 赵伯锐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5 |
| 刘煜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5 |
| 李辉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5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李辉、刘煜、王迪 |
| 提名委员会 | 赵伯锐、刘煜、向小华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煜、李辉、黄超 |
| 战略委员会 | 黄超、王迪、赵伯锐 |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月15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初步沟通 | 不适用 | / |
| 2025年4月11日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主要数据情况沟通 | 不适用 | / |
| 2025年4月13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6、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9、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不适用 | / |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 |
| 2025年6月25日 | 审议《关于更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 |
| 2025年8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 |
| 2025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 其他履行 |
| 建议 | 职责情况 | ||
| 2025年12月26日 | 审议《关于提名孙延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不适用 | /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13日 | 1、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不适用 | / |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权利,及时、全面、积极地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
份、临时公告
份。公司董事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将导致上饶巨准收购公司控制权事项终止,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黄业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黄业华、马息萍、黄超。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完善公司治理、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修订《公司章程》,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或制定相关配套公司治理制度。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6年,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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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议案二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365,374.33元,实收股本为133,34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在两个月内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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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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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议案六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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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在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薪酬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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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月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1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8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议案七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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