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电连技术: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公告编号:2026-042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18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1,099,7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57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16元/股(调整后),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5、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期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2024年为基数) | 净利润增长率(B,以2024年为基数)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15% | 10% | 10% | 5%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30% | 25% | 20% | 15% |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 当A≥Am或B≥Bm | X=100% | ||||
当A| X=0% | | ||||
| 其他情形 | X=7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0% | 0%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8)。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历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5月29日 | 39.16元/股(调整后) | 236.23万股(调整后) | 278人 | 42.43万股 |
| 2025年9月22日 | 39.16元/股(调整后) | 42.43万股(调整后) | 15人 | 0 |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0人调整为27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73万股调整为236.23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93万股调整为
42.43万股。
2、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39.39元/股。
、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4,550股进行作废处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鉴于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激励计划中11名爱默斯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处理。本次合计共作废125,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
月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9.39元/股调整为
39.16元/股。
4、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应
0.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五)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875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职时间均超过12个月,满足归属条件。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42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为15.99%,高于目标值(Am)15%,达到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
| (5)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所属子公司层面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他对应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可归属比例为100%。 | ||||||||||||
|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部分有9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余268名(包含在子公司爱默斯 | ||||||||||||
| 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0% | 0%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任职的11名激励对象但剔除因离职及自愿放弃的10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本次归属比例均为100%。 |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已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1,099,775股
3、归属人数:257人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百分比(%) |
| 核心骨干(268人) | 2,269,750 | 1,099,775 | 48.45 |
注1:上表以包含在子公司爱默斯任职的11名激励对象但剔除因离职及自愿放弃的10名激励对象的获授情况为准;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应
0.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099,775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6月9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16号):截至2026年
月
日止,电连技术公司已收到认购员工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3,067,189.0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1,099,775.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589%。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月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16号)。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