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通号: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09.SH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3969.HK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议案二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4议案四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五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17议案七 关于制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姚祖辉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0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姚桂清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4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傅俊元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二、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对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股东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四、会议期间,与会者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会议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会务组处登记,由会议主持人通知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累积投票议案应当填写投票数。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1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律师共同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一号院中国通号大厦A座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宣讲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会议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现将《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向股东会报告。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承前启后、迈向新发展阶段的关键之年。中国通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及央企负责人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增强中央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战略思维、科技思维、产业思维,着力提升五个价值,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守初心、把舵领航,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扎实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产业发展持续呈现“一升、一进、一退”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一)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较好完成稳增长目标任务
中国通号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2025年保持稳健运行态势,实现营业总收入346.77亿元,同比增加6.23%,利润总额49.08亿元,较上年增长3.75%,实现净利润42.47亿元,较上年增长4.3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6.86亿元,较上年增长5.48%。净资产收益率7.53%,较上年末增加0.19个百分点。全年新签外部合同441.4亿元,高质量稳增长取得了较
好成效。
(二)深化创新引领,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一是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攻坚云端运控、低空智能管控等核心技术,提升原创技术策源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院士团队、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闭环创新链条。二是数智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扩大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范围,实现两层架构运控系统、智能网联一体化运控平台等行业领先成果现场应用。中欧标准兼容运控系统、铁路通信网络安全系列标准等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是锚定国家战略,加速突破战新产业布局。加快低空经济及其他智能化场景规模化落地,加速培育“第二曲线”,智能低空实现全业态落地、智能作业拓展应用领域、智慧城市赋能城市治理。四是加大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研发应用。全系统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和精益管理”,精益研发加快落地,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产线建设和工程施工企业数智赋能,提升作业效率与精准交付能力。五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年,集中资源强化轨道交通与低空经济“双赛道”投入,坚决压降市政房建业务占比,市政房建业务新签合同8.52亿元,同比下降
81.84%,占比降至1.93%。
(三)持续深化改革,企业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持续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改革提升,所部署的5大类任务、233项具体措施已悉数如期完成。调整优化“四智”产业分工,完善传统产业和战新产业全链条工作体系,集中力量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行动,全面完成价值创造行动工作。二是提升资本运作能力。落实“产业+资本”双轮驱动发展要求,聚焦双赛道稳步开展合资合作和投资并购。组建通号紫金公司、怒江大峡谷低空公司、内蒙古交投合资公司、大湾区低空研究院,加快产业落地步伐。三是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提质扩面,常态化实施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畅通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人员交流渠道,健全激励约束并举、效率公平并重的差异化精准化薪酬分配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动力。结合“四智”产业转型发展需要,深化集团总部机构改革,实施竞聘上岗,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提供组织保障、人才保障。
(四)履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
一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中国通号严格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生产经营全过程,积极探索以科技赋能环保,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研发电磁感应加热道岔融雪系统实现电-热转换效率提升50%―90%,铁路通信基站双冷源节能空调节能率达41%,全自动灵活编组技术可降低牵引能耗40%―50%;同时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与供应链建设,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工厂,所属企业绿色供应链案例入选国资委《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发展报告(2025)》十佳案例,并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第三十次缔约方会议上展示发表。二是赋能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产业优势,通过建设低空智联平台探索智慧农业新模式,打造艾草特色产业链带动当地就业。相关助农项目入选中央企业乡村振兴蓝皮书,并通过消费帮扶直接促进农产品销售超千万元。同时,认真落实援疆工作部署,推动工装援疆落实落地。三是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品牌影响力。公司持续优化ESG管理体系,发布的2024年度ESG报告蝉联“中国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第17位、央企第10位。在ESG中国创新年会规范披露会议上作交流分享,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坚持科学决策,董事会履职尽责实绩突出
董事会科学把握当前与长远、防风险与促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升级传统产业三组重要关系,坚持以长远视角谋篇、以发展导向布局、以支持战新产业为重点,持续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市场活力。
一是科学定战略。“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中国通号践行职责使命、深化转型升级、巩固产业链自主可控的关键时期。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长期规划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评估“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深入研究谋划“十五五”发展战略,董事会成员全程参与规划编制,以多元化经验和专业优势为战略规划注入前瞻性思考。通过一线调研、学习走访、谈话交流等方式,形成“1241”总体发展思路,初步确立中国通号打造智能控制领域“大国重器”的总目标。中国通号坚持围绕国家所需,发挥自身所长,以“智”赋能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新产业、筑牢安全发展屏障,聚焦“轨道交通+低空经济”双赛道发挥好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着力提升“五个价值”,为人
们美好生活与国家长治久安保驾护航。二是理性作决策。董事会充分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依法依规决策,提高决策实效。董事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审议、表决等程序。各位董事均对议案充分讨论、客观发表意见,严格落实票决制。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独立审议。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提名公司女性董事候选人,满足了香港联交所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时完成募投项目延期、变更的审议,外部董事对重大投资项目从筹划阶段就提前介入;质量安全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听取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工作进行及时的安排部署。锚定产业升级,强化投资拉动。使用募集资金支持轨道交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通过股权投资,实现快速前瞻布局,抢占市场机遇,巩固长期竞争优势,促进战新产业发展。强化闭环管理,提升质量效益。监控重点投资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推进关键节点达成进度,了解资源配置计划及风险防控措施,开展9个经营性投资项目、1个股权投资项目、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三是系统防风险。坚持稳增长与防风险双底线,深入调整产业布局结构的同时,持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顶层部署推动,董事会持续关注市政房建业务风险监测,“一项一策”加快化解存量项目风险。推动完善“两金”压控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措施,将“两金”考核结果与负责人年度薪酬紧密挂钩。完善内控建设,公司根据“四智”产业分工,梳理战新业务投资、科技、经营等工作,修订《管控权力清单》《总部权限管理手册》,全面覆盖业务风险点。强化资金穿透监控,依托“共享+司库”业务系统进行穿透式监管,实现全级次银行账户100%可视化,可归集口径资金集中度稳定在90%以上,8类业务场景实现实时动态监测,成为国资委第一批实施穿透监管企业。四是刚性强监督。董事会准确把握监督定位,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将监督职能贯穿于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各环节。2025年,董事会坚持权责清晰化、监督实质化、决策高效化原则,系统性调整《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及公司治理相关配套制度,按期完成监事会改革任务,确保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效承接监事会有关职权,对公司财务信息、董事高管依法依规履职、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成效等开展监督,为企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三、坚持完善治理机制,董事会治理效能有效提升
一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资、证券监管最新精神,修订《公司章程》及系列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保证职责范围明晰、议事程序规范。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要求,董事会决策时充分了解和吸收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意见。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证券监管、《公司章程》等要求从严履职行权。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提问和质询,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强化股东权益保护,股东会期间运用网络投票“一键通”提醒服务,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促进股东广泛参与公司治理。保障外部董事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建议权,安排外部董事与审计师单独会面,定期就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决策会议上公正客观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会上逐一述职,自觉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二是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出台《集团公司关于推进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雇员(包括高级管理层)多元化实施办法》,持续完善董事会工作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经验丰富、专业互补、结构多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质量安全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质量安全委员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各专门委员会均对分属领域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事前研究,辅助董事会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行质量。全年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审议通过议案24项,听取报告10项。
三是做好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坚持内外部董事信息“零温差”,外部董事自酝酿阶段提前介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充分调研和沟通。2025年,组织外部董事专题调研6次,覆盖低空经济“三业一态”产业发展,智能轨交、智能作业、智能终端装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实践、铁路专用线投建营一体化业务转型、“十五五”规划编制、“一利五率”完成情况等方面。全年向外部董事报送生产经营信息参阅简报12期。积极邀请外部董事参加企业年度工作会、战略研讨会等重要会议。增加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汇报事项,如“十五五”规划编制阶段性成果汇报、年度投资计划阶段性评估、投资项目重要进展等。组织完成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及其他履职服务工作。四是做实子企业董事会。研究制定《所属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所属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动态调整中国通号子企业应建董事会清单,准确把握集团管控有力与子企业董事会治理有效的关系,配齐建强外部董事队伍,发挥好董事会监督作用。加大专职外部董事遴选力度,常态化选拔决策能力强、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专职外部董事。加强外部董事专业化培训,组织专职外部董事参加国资委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培训班,不断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四、坚持价值创造,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
一是建立市值管理常态化机制。出台《市值管理制度》,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市值管理相关方案,紧密监测股价波动和资本市场变化,持续评估具体举措,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分析研判实施时机、策略,适时推出一系列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的措施。
二是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董事会认真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表述坚持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揭示风险,方便中小投资者快速准确掌握公司重要信息。202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及披露文件93份,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及披露文件58份,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公司连续三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价。
三是强化全方位多层次投资者互动。组织业绩说明会3场,举办投资者反向
路演活动及投资者交流活动,充分展现出中国通号科技优秀成果、创新实力和投资价值。2025年6月,中国通号A股首次入选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保持纳入沪深300、恒生综合指数、科创50等多项指数成分股,企业影响力持续增强。
五、坚持高质量发展,明确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瞄准世界一流企业水平,围绕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目标,公司董事会将以高质量的治理效能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实施“十五五”发展战略。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完善“1+N+X”三级规划体系,按照“五个价值”指标体系深入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围绕打造智能控制领域“大国重器”这一总目标,进一步拓宽产业路径,聚焦“轨道交通+低空经济”两条主赛道,发展智能轨交、智能低空、智慧城市、智能作业等四项智能业务,加快发展智能终端装备产业。二是以健全运行机制为核心,董事会高效规范运转。董事会将持续强化规范管理,及时根据监管要求与经营实际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推动治理运行更加规范、制度体系更趋完善。同时,注重加强与股东、经理层、党委会的常态沟通,凝聚治理共识,促进董事会协调有序运转。在此基础上,坚持一体推进、上下贯通,积极将董事会建设的科学理念与实践向子企业延伸,持续提升子企业董事会依法履职和规范运作的能力。
三是以强化作用发挥为支撑,促进董事会理性决策。通过积极组织现场调研,加强决议执行监督与授权管理,依托定期反馈与报告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充分激发各专门委员会的咨询建议作用,并积极支持外部董事履职,完善信息沟通与意见落实机制,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而系统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四是有效防范风险,守牢企业发展底线。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组织制定各类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方案,切实发挥“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压实安全责任链条、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优化安全管理模式、强化监督问责,守牢安全质量底线防线;坚决整治违规经营、深入推进穿透式监管、严控工程业务风险、着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求真务实关注重大生产经营风险。
五是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将坚持长期主义,
在2026年围绕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认同度重点开展工作。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市值管理基础;聚焦主业开展产业并购与资本运作,驱动外延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价值传递;注重舆情与市值监测,强化预期引导;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持稳定分红,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第79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6年3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本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本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上报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9,215.64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1,665.69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分配股利后,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987.83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议公司按A+H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1,058,98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度股息,每股派发人民币0.17元现金股利(含税),其中:内资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以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折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027万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368,641.06万元的48.84%。如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该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并请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进一步授予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经营状况、会计政策及监管环境等不出现重大变动的假设,公司根据目前预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预计2026年审计费用在660万元至680万元之间。除非上述基准或假设出现重大变动,否则最终审计费用不会与初步披露的预计金额存在重大差异。若出现任何重大变动,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规定,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福利标准汇报如下:
1.执行董事的薪酬及福利标准为:税前报酬总额(含基薪和绩效薪金)+社会保险(公司为个人缴存的“五险一金”)+年金(公司为个人缴存的补充养老保险)。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由基本报酬、董事会会议津贴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构成,其中: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年度基本报酬为10万元(税前),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基本报酬为8万元(税前);董事会会议津贴为3000元(税前)/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为2000元(税前)/次。
3.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等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子公司的领导人员)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发放标准依据《关于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外部董事发放工资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2016〕531号)和《关于调整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外部董事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考分〔2020〕187号)执行。工作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税前)预发,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确定后,根据对应标准清算兑现。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工作补贴标准为10万元(税前)/年;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工作补贴标准为8万元(税前)/年;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工作补贴标准为6万元(税前)/年,不领取任何形式的会议津贴。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福利均为年度任期内薪酬福利情况,详见附件。相关薪酬福利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央企业外部董事报酬管理及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管理等有关规定,符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相关政策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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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25年度董事薪酬福利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姓 名 | 职 务 | (一)税前报酬总额 | (二)社会保险 | (三)年 金 | 薪酬及福利总额(税前)=(一)+(二)+(三) |
| 楼齐良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1,129,492.00 | 164,737.44 | 64,184.16 | 1,358,413.60 |
| 姚桂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00,000.00 | ―― | ―― | 100,000.00 |
| 姚祖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19,004.00 | ―― | ―― | 119,004.00 |
| 傅俊元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80,000.00 | ―― | ―― | 80,000.00 |
| 罗 静 | 职工董事 | 1,044,800.00 | 137,542.00 | 33,500.00 | 1,215,842.00 |
注:1.税前报酬总额包含2025年度在本公司发放的日常薪酬、上年度绩效兑现及2022―2024年任期激励兑现,不包含其他单位发放的上年度兑现及2022―2024年任期激励兑现;2.楼齐良税前报酬总额包含2025年1至12月在本公司发放的日常薪酬、上年度1至12月绩效兑现及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期激励;3.罗静自2025年3月担任职工董事,税前报酬总额包含2025年3至12月在本公司发放的日常薪酬、上年度1至12月绩效兑现;
4.离任董事税前报酬总额为225,000元。
议案七 关于制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切实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起草《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框架内容共6章22条,主要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该制度全文已于2026年6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姚祖辉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第八届立法会议员,自2022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1994年至今,在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多个职务,包括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长,亦担任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若干附属公司董事。自2004年至今,担任开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5月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5年至2020年,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职服务包括港区第十
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沪港社团总会主席、香港岭南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校董。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现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2025年履职时长达27.5个工作日。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按要求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2次;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无缺席情况,审议议案42项,均投赞成票。本人能够做到出席会议前充分研读各议案事项,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出须澄清的问题,辨识分析
风险,努力提高决策质量。高度关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披露质量和风险管控,积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案17项,听取报告3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在推动项目应收账款回收、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空经济)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汇报》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等议案,听取“十五五”规划编制总体情况汇报、投资执行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等报告。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分别审议《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雇员(包括高级管理层)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出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通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公司财务业务情况进行3次沟通。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听取立信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坚持深入了解任职企业各方面业务情况,与公司董事长、各位外部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均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加关于公司四项智能业务发展的调研、督促“一利五率”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工作。注重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素质,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中期审阅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联交所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国资委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意见交流,加大调研考察力度,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姚祖辉
2026年6月29日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姚桂清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正客观地发表了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8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1月至2025年1月,担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1990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自2007年9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自2010年8月至2018年3月,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自1971年12月至1990年2月,历任中国铁道部第三工程局团委组织部部长、团委书记。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现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外部董事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质量安全委员会委员。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出资人要求,坚持勤勉敬业、忠实履职,积极主动了解企业情况,按规定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助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2025年履职时长达到42个工作日。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2次;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42项。我在出席会议前充分研读各议案事项,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中充分发表意见,科学决策,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全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会议出席率为100%。其中,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关于科创板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听取中国通号“十五五”规划编制总体情况、投资完成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分别审议《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雇员(包括高级管理层)多元化政策的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汇报》;出席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2次,分别审议《中国通号2025年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议案》和《中国通号2026年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议案》;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中国通号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听取2025年第三季度重大风险监测的报告。本人同意以上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出席并主持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通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面,听取立信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参加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在后续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中国通号外部董事召集人,我与公司董事长、各位外部董事、董事会秘书、董办工作人员保持长期密切沟通,及时就董事会运行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参加企业年度工作会等重要会议,深入了解企业生
产经营情况,为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注重开展实地调研、专题调研、过程调研。2025年,我与其他外部董事一道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调研8次,深入了解企业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联交所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国资委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姚桂清2026年6月29日
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傅俊元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1月起,担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3月起,担任洲际船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自1996年9月至2018年9月,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自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董事,自200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会计师。自1998年10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1997年9月至1998年10月担任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在此之前曾在交通部财务司和审计署驻交通审计局工作十余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5年履职时长达35个工作日。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全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42项,无缺席情况;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股东会2次。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我依托长期以来在财会领域的专业积淀,为公司稳健经营建言献策,切实履职。在出席会议前,我充分研读各项议案资料,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或中介机构了解、核实议案相关情况,会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本人主持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17项,听取报告3项,坚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专业咨询、监督等职责。一是强化对财务信息的监督,审阅财务报告是否依法合规、公允切实反映企业的绩效;组织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在公司管理层不在场情况下会面、深入交流;从外部视角对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或者潜在风险,提出意见建议。二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议公司2024年度决算审计计划、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等,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三是持续关注风险和内控体系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关于重大风险预测评估、内部控制的汇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四是站稳出资人立场,督促企业抓好巡视、审计、国资监管等发现经营管理问题以及重要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审议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要点的议案。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外,本人出席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会议出席率100%。其中,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关于科创板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听取中国通号“十五五”规划编制总体情况、投资完成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汇报》。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出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通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公司财务业务情况进行3次沟通。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听取立信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情况
我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列席公司年度工作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关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并主动多次进行企情问询,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所有调研活动。202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有关部署,加强“十五五”战略谋划,我多次与董事长、其他外部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沟通交流,围绕低空经济和四个智能业务发展,为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中期审阅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联交所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通号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国资委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做到“五要五不”,坚定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企业改革经营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傅俊元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