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湘财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证券简称:湘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2,000万元 | 1,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 28,949 |
|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36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湘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稠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湘新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最高本金限额12,000万元
项下所有债权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10.80亿元的担保,在担保预计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湘财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浙江湘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魏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900MA2A3MDU4W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0月24日 |
| 注册地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4623室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林产品采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批发;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958 | 24,037 | |
| 负债总额 | 6,000 | 16,018 | |
| 资产净额 | 7,958 | 8,020 | |
| 营业收入 | -26 | 5,091 | |
| 净利润 | -62 | -55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责任方式: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及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保证人对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所有债权及相应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债
务变更履行期限(包括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后(包括展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主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债务项下的债务分期或分笔履行,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或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8,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8,949万元(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1%、2.3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