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泽宇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17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6 人,实际到会董事6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6 月14 日以专人及 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张剑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
②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 激励对象资格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补选徐晓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新 任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有部分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提请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 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