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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导读:海天股份: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天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83号文同意注册,海天转债期限为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发行数量801,000手(8,010,000张)。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586,839.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413,16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011)。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3,413,160.37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801,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22,049.7020,420.0020,200.00
2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27,425.5525,380.0025,150.00
3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11,010.3910,300.0010,3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23,691.32
合计84,485.6480,100.0079,341.32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代表人:
李普海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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