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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翔宇医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导读:翔宇医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翔宇医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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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10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20号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公司”)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翔宇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翔宇医疗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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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 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 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保荐机构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翔宇医疗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46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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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2025年7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1706026029200063658146,729,800.000.00待注销[注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1706026029200063534147,072,500.00526,457.10使用中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41050160640800001138160,000,000.00-已注销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支行411647999011001321115177,440,100.004,641,590.45使用中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中原银行股份有限4105280101000365,409,600.005.56待注销[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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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黄支行76402
翔宇医疗康复设备成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支行41164799901100134245176,757,600.003.33待注销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郑州航空港分行营业部2611987497550.000.00待注销[注3]
合 计1,073,409,600.005,168,056.44

注1:该账户已于2026年4月24日完成销户;注2:该账户已于2026年5月7日完成销户;注3:该账户已于2026年4月22日完成销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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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 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91.26万元。本次置换时间距离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首笔超募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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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591号)。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元)
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5,028,002.64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9,848,658.39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2,832,772.89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939,376.03
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32,075.47
“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12,912,634.33
合 计35,693,519.75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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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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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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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金额为7,911.68万元,相关超募资金已投入完毕,该项目已结项。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25.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中的3,024.1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801.49万元,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董事会审议和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0.9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首发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合计共节余的募集资金3,612.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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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8,0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8,006.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属于生产设备的更新提升和产品线的整合,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旨在为公司引进新的高端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运营储备资金、超募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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