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6年2月6日,债务人与鄞州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以及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6年3月2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本次会议议案《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的表决期于2026年4月15日17时届满,并获得各表决组表决通过。2026年4月21日,鄞州法院裁定批准上述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4月24日,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分别披露了对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包括股东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2026年5月28日,公司收到皖维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90号)并于次日披露对应公告,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已完成。
现将最新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公司从相关方获悉,截至2026年6月18日,债务人所持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474股,限售流通股303,667,263股)的杉杉股份股票已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过户至皖维集团名下;债务人已与皖维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所持杉杉股份剩余合计188,60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下称“保留股票”)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完成后,皖维集团合计控制杉杉股份492,276,8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股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所持保留股票合计188,60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比例和持有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完成前 |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完成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控制的股份数(股) | 控制股份的比例 | |
| 皖维集团 | - | - | 303,670,737 | 13.50% | 杉杉集团、朋泽贸易与皖维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所持剩余保留股票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皖维集团因此合计控制公司492,276,856股股份(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杉杉集团、朋泽贸易与杉杉控股、郑永刚先生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 杉杉集团 | 287,012,100 | 12.76% | 81,743,870 | 3.63% | ||
| 朋泽贸易 | 205,264,756 | 9.13% | 106,862,249 | 4.75% | ||
| 杉杉控股 | 32,652,203 | 1.45% | 32,652,203 | 1.45% | 32,652,203 | 1.45% |
| 郑永刚 | 655,267 | 0.03% | 655,267 | 0.03% | 655,267 | 0.03% |
注:上表比例均按公司总股本2,249,412,863股计算,暂未考虑回购专户持股对表决权总数的影响。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执行重整计划相关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已完成;目前
皖维集团合计控制杉杉股份492,276,8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股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0%);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所持保留股票合计188,60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皖维集团尚需完成公司董事会改组。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徽省国资委”)。皖维集团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螺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事项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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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