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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导读:德方纳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91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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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918号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方纳米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方纳米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方纳米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方纳米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此页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91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晓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曼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阳帆
2026年6月18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49,0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1,256,504.6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16,125.6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9,134.02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0.6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009.00
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通知存款余额-
大额定期存单余额-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曲靖德方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高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和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账号开户行募集资金用途银行存款通知存款合计
德方纳米15000108694890平安银行补充流动资金---
德方纳米79080078801200002459上海浦发银行补充流动资金---
德方纳米78160188000175036光大银行补充流动资金---
德方纳米755919134510520招商银行补充流动资金---
德方纳米73010122002202372宁波银行补充流动资金---
德方纳米10860000000594695华夏银行高新支行补充流动资金---
曲靖德方443066596013005850280交通银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曲靖德方944035010001328376邮储银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曲靖德方24042101040014066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曲靖德方8111901011500429382中信银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曲靖德方473020100100150342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曲靖德方767975947361中国银行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个项目为: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截止2026年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9,972.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0532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曲靖德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购买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曲靖德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购买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止2026年

日,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均已赎回。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截止2026年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16,125.6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19,134.0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截止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受行业周期、市场竞争、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项目预计收益未达预期;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具体原因参见本节“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截止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6,125.6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9,134.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9,134.02[注1]
2026年1-3月: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5年:13,605.23
2024年:14,367.51
2023年:50,632.82
2022年:240,528.47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30,000.00230,000.00232,616.36230,000.00230,000.00232,616.362,616.362025年6月
2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6,125.6586,125.6586,517.6686,125.6586,125.6586,517.66392.01不适用
合计316,125.65316,125.65319,134.02316,125.65316,125.65319,134.023,008.37

[注1]: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令涌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唐文华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华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6年1-3月2025年2024年
1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不适用51,055.939,789.93-2,770.10不适用7,019.83否[注1]
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直接产生效益[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5年“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受行业周期、市场竞争、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项目预计收益未达预期;[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不进行效益测算。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令涌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唐文华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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