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晶丰明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 于2026 年6 月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5 人,其中,委托出席1 人,董事刘洁茜女士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长胡 黎强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方案以实施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已于2026 年6 月9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情况,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为符合条件的44 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171,754 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实施情况,经调整,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36,004 股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其中,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作废限制性股 票72,265 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5,115 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58,624 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