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4,645,663股,占公司总股本7.0455%,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 1 | 范琦 | 否 | 无 | C | 2,254,690 | 3.4194% | 0 |
| 2 | 红土湾晟(佛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无 | C | 1,352,814 | 2.0516% | 0 |
| 3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无 | C | 751,563 | 1.1398% | 0 |
| 4 | 珠海华禹共创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无 | C | 150,313 | 0.2280% | 0 |
| 5 | 王育琴 | 否 | 无 | C | 136,283 | 0.2067% | 0 |
| 合计 | ― | 4,645,663 | 7.0455% | 0 |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股东范琦、红土湾晟(佛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禹共创投资有限公司、王育琴于公司上市前,分别签署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所持公司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个月(31个自然日,自上市后次日开始计算)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减持、对外出售。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已届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9,255,214 | 29.20%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19,379,004 | 29.39% |
| 2、个人或基金 | 844,618 | 1.28% | |
| 3、其他法人 | 26,459,237 | 40.13% |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 5、其他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6,682,859 | 70.80% | |
| 总股本 | 65,938,073 | 100% |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办理股票解除限售业务的申请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