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1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7 月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 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行权价格调整为7.60 元/股,并注销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0.78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根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满足,可行权激励对象为8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9.22 万 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