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主体 董事会办公室生效时间 2023年12月制度类别 公司治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制定主体 董事会办公室
生效时间 2023年12月
制度类别 公司治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部门管理制度
历史版本信息 2004年3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制定 2011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2016年4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2018年3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称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为在董事会授权下,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及系统。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章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具有下列职责:
(一)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二)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重大风险限额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三)对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四)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五)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社会及管治有关的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六)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七)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施,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及维持有效的系统;
(八)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持续的审查、监督和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并确保最少每年检讨一次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九)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内部审核资源能对风险管理有效性作出独立的评估;
(十)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对有关风险管理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的回应进行研究及审议;
(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进行检讨时须特别关注:
(一)自上年检讨后,重大风险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的转变、以及公司应付其业务转变及外在环境转变的能力;
(二)审议由管理层制订向董事会汇报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的报告,并检讨管理层持续监察风险管理系统的工作范畴及素质,以及内部审核功能及提供其他保证的负责部门的工作;
(三)向董事会传达监控结果的详尽程度及次数,以协助董事会评核公司的风险管理的有效程度;
(四)期内发生的重大监控失误或发现的重大风险管理弱项,以及因此导致未能预见的后果或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而该等后果或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表现或情况已产生、可能已产生或将来可能会产生的重大影响;
(五)审查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程序及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包括处理及发布内幕信息等程序及措施是否有效。
第十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获供给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风险进行评估,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人员经获准可列席与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关资料,并据此定期或不定期出具相关研究报告,报送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职责
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二)组织撰写风险管理专项研究报告;
(三)审定日常研究报告;
(四)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殊情况下,三分之二以上全体委员无异议的,也可少于三日,也可采用其他通知方式。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和会议通知由委员会主席拟订,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全体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