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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骏鼎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6 年06 月04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芙华路4 号1 栋芙 蓉科技大厦7 楼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 会召开的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其 中董事杨波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杜鹃因个人原因已履行本次会议的请 假手续。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高管、职工董事田蜜列席。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杨波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 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董事田蜜女士接替 非独立董事杨波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 年09 月05 日)止,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和任期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并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为: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6 月04 日


内容